中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9月12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十一组对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9日,巡察组向区房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区房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罗学文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审议通过《中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第十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19年10月17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019年12月10日,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罗学文同志再次带领党组领导班子进一步梳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对个人分管范围的巡察反馈问题等事项逐一报告说明,进一步明确整改思路。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议11次,研究谋划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并定期向纪检监察派驻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听取派驻组指导意见,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局党组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层层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为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罗学文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罗学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全面整改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落实整改具体责任;并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陈海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各项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六大项14个方面问题,党组领导班子逐一深入讨论,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制定并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出40个具体问题、69个案例,相应提出10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按照简单问题立行立改、深远问题长期推进的分类对各个整改措施设定了整改时限。要求责任部门对每个问题建立统一整改台账,明确台账标准和规范,安排专人具体***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落深、落细、落小、落实。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提升整改效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合,与全局既定重点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提高整改效率。既着力“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修订制度17项(含已出台和正在修订、制订中的),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以制度形式及时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见事见人抓落实,严肃认真开展“四种形态”工作,对于巡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调查审理,同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由不同条线分管领导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先后组织集体廉政谈话,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逐项抓好整改
对照区委巡察第十一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基本完成3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弱化, 统筹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不到位”方面。
1.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缺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认识。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提升党组成员政治意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党组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确保党组更好地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印发实施《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办公会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切实有效规范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及执行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定期研究强化领导。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巡察整改阶段共召开党组会议9次,对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机构改革、安全生产、审计整改、扶贫攻坚、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党对全面工作和重大事项的领导。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在巡察期间迅速制定实施《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巡察发现局行政工作会议相关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方案》,规范会议议题会前准备工作,明确需要提请会议决策的问题,由牵头科室(单位)对拟上会议题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科室(单位)会前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并主动做好协调,力争取得一致意见;认真落实议题申报制,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避免仓促议事。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指定专人对会议发言表态进行全过程记录,并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确认,按照法定公文规定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规范做好文号登记和要件归档工作。三是加强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由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分别牵头对局党组会、办公会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年初确定的行政目标任务进行***问效,每个季度定期通报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确保决议不折不扣执行。
3.针对“统筹推动作用发挥不足,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加大城市更新推进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牵头制定2019年城市更新年中调整计划、2020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2020年城市更新预计划,其中2019年成功争取市城市更新专项资金3.68亿元。依托区城市规划和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等平台,推动形成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合力,超额完成市下达的2019年度“三旧”改造任务, “三旧”改造新增实施面积829亩、完成改造面积312亩,完成率分别为105%、104%;推动续建及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5个,其中7个基本完工,13个处于施工阶段,5个处于施工前阶段;借助市属国企和市场力量促进建筑物的活化利用,用“绣花”功夫把旧南海县社区打造成为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标杆项目。二是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把查摆干事创业方面的问题作为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持续加强正向激励,认真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房管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树立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干事创业工作氛围;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修改完善属下5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各层级岗位工作职责,做到权责分明、有责可依、追责有据。三是协力推动征收体制改革。按照区委编委统一安排,原征收办更名为征收中心,移交区建设水务局管理,我局积极配合做好原征收办职责编制和人员转隶,为区土发中心筹建提供人员支持;联合属地街道力量,加快推进越秀南、海月东项目动迁工作,2020年2月6日越秀南地块正式挂牌出让,预计2020年6月将启动海月东项目一期建设。四是提升直管房违规行为处置效力。制定《直管房转租转借行为认定和处置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直管房转租转借行为发现、调查甄别、认定处置工作,继续加强转租处置力度。协调对接区信息中心,已申请开通“越秀区数据中心系统”部分数据资源目录的查询权限,并下发各房管所,通过数据共享实现部分数据采集校对,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提高直管房租赁管理实效。积极对接区法院,自2017年开始引入诉前联调创新机制,在司法庭审前,利用法院平台增强矛盾纠纷调处调解力度,缓解诉讼资金压力,缩短诉讼时间,提升司法震慑力。推进多部门联动,加大行政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通报直管房非住宅物业使用人违约涉诉讼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联合行动,推进行政、司法途径并行,持续实施多手段推进违约行为处置,落实直管房规范管理。
(二)在“理论联系实际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方面
4. 针对“学做‘两张皮’现象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加强理论思想武装。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共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学习******指示批示精神及党内规章、重要文件54份,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将学习教育覆盖至全体干部职工,从整体上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二是落实专题调研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研究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课题进行调研,着力***直管房管理、城市更新、物业管理、人防管理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6份和《越秀区规范直管房租赁管理实施方案》等调研实践成果,提出了人才用房、改造安置用房供给增加、定向租赁建设基层党群服务中心、“5+5”模式租赁等17条政策的创新突破探索,进一步拓宽直管房物业活化提升的空间。三是落实基层单位联系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整改期间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参与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6次、作党课辅导6次,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带动基层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学思用贯通的能力。四是锤炼党员党性修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项重点任务,通过主题党日、扶贫慰问、志愿服务、结队帮扶等多种形式,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自我革命的精神,逐一对照、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局党员干部共查摆出问题401个,并形成个人问题清单,做到把“改”字贯穿始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整改中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转变作风。
5.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五纳入”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区房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完善领导机构,建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及科室职责。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专题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及《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参与国庆升旗仪式,用好本地区红色资源,开展“行走中的红色党课”以及“不忘初心·红色之旅”等活动,培养党员干部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邀请市委党校老师讲授题为《百年未遇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形势分析》的专题辅导课,帮助全体党员干部认清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抵御意识形态风险。三是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带头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上,落实到“民生+服务+治理”三位一体机制推动上。加强阵地管理,持续推进各领域的业务培训和群众教育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开展物业管理、消防安全、住房保障等各类业务培训15次,覆盖人群达1070人次。
(三)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加强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6. 针对“基层党的建设弱化”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水平。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党建资料归档清单》,绘制9项党内主要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并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台账进行检查,明确党建工作记录要素、要求,落实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经自查,各基层党支部本年度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52次,支部委员会77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3次,均详细记录在支部手册中,并按要求存档备查。二是实施“头雁”培育工程。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干部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业务培训、参与中心组集中研讨合计8次,累计培训30人次,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提高党务工作的业务能力。三是规范党费管理。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银行设立党费专户,依托其“复兴壹号”党建平台,逐步推进电子化管理模式。对党费使用相关报销凭证进行核查,及时纠正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四是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各党支部专题学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换届选举、发展党员每一个环节、程序、要件进行明确指引和严格审查,依规定完成属下10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和2名发展党员计划,下一步还将结合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及时推进党支部委员补选。对巡察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党费、未规范落实换届选举程序的相关责任人及时给予谈话提醒。
7. 针对“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程序。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专题学习,制定《区房管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要求一览表》《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目录清单》,逐项理清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环节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坚持照章办事,严格按程序开展8人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和4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有效避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不断提高选拔任用程序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保证选拔工作质量。三是有序推进交流轮岗。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干部跨单位、跨组别交流轮岗33人次,选派优秀干部到扶贫、信访、项目一线磨炼成长,增长才干,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
(四)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8.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禁而不止”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减少文山会海现象。大力精简会议,做好上会议题收集与整理,尽可能采取“套开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并着力减少不必要的“陪会”;坚持务实管用原则,严控发文数量,提高文稿质量,尽可能采用综合性业务指导文件,尽量减少内容单一的发文,对拖沓冗长、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文件,一律不发;经统计,2019年以房管局名义下发文件数量为44份,同比下降超过30%。二是从严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将“三公经费”全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三公”经费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合法合规报销费用,并按我局《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程序审批,杜绝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三是开展全面清查工作。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包括违规使用“三公”经费、违规收送红包、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全面检查,清退违规使用“三防”经费8746元。四是严格落实清退工作。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占用房屋行为已分别作出腾退或起诉处置。五是按规定清退违规津补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各项政策,按未巡先改要求已及时完成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并全面梳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近几年的考勤情况,对在病假期间存在漏扣、少扣工资进行补扣,将假期工资计发有关规定纳入请休假制度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9. 针对“‘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损”等问题。
(1)在直管房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全面推进租金价格与市场租金接轨。自2010 年7月起,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租金价格与市场租金接轨,对租赁期届满的非住宅以同期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为标准、结合个案评估,全面开展调租工作,2014年7月已完成非住宅调租工作,除部分涉诉涉纠纷案件,已实现与市场租金参考价接轨。2015年后非住宅租金标准按照租金参考价执行,对物业情况复杂的进行针对性个案评估后按市场评估价执行。现我局代管的非住宅直管房租金已达同期的租金参考价或市场评估价,其他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接构建市产权交易中心、区公共租赁平台两公开招租架构,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公开招租工作。结合《越秀区规范直管房租赁管理实施方案》推进直管房活化利用。二是积极处置历史欠租遗留问题。针对直管房系统租金数据记录,按属地原则分解任务到所,积极采取通知、协商、司法等措施,全力推进处置工作,经近年努力,已收回和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置共4018宗5287.2万元。新印发实施《历史遗留直管房系统租金数据记录分类处置方案》,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为原则,细化历史租金数据记录梳理核查,按照“核查一宗,处理一宗,消册一宗”的方式,确保问题清零见底,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持续加强直管房租赁日常管理,及时处置违规占用或违约转租转借租赁行为。
(2)自有产权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全部清退违规租赁房屋。组织开展违规租赁自有产权物业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向违规承租人发出《腾退房屋告知书》,并已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全部办理了退租手续。二是加强自有产权租赁管理工作。向自有产权房屋承租人全部发出《关于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资料,根据收到的资料重新全面核对承租的资格,对不符条件承租的一律清退。三是全面核对房屋数据。根据房产证数据或查册数据等,对全部143宗局自有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租面积、租金等进行了全面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公有物业处置的要求,已对我局30套自有产权房屋作转让处置。四是完善自有产权房屋管理制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自有产权房屋管理问题,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参照区属物业、直管房改革等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自有物业管理规定》,做到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流程,堵塞漏洞,切实增强自有产权物业租赁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3)修缮工程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定《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规定》《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确保在日后招标(征集)工作中避免出现设置地域限制等排他性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终止挡土墙应急抢险队伍企业库成员资格。二是探索直管房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选取方式。与市住建局、海珠、荔湾住建局等单位多次召开会商会议,并发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心咨询修缮施工单位的选取工作。在完成选取工作之前,先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在2020年1月31日合同期满后重新选定施工单位。三是加强直管房修缮工程管理。正在修订《直管房修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直管房修缮工程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重点加强会勘审批管理,确保工程先审查后开工,避免由施工单位完工后才补办会勘和签证等资料;层层压实现场管理责任,落实施工员对辖内各项目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复核工程量、施工组长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到场检查、分管所长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到场检查,并建立相关检查台账备查。四是加大力度处置违约行为。与存在单宗工程结算款核减超过40%的企业解除合作关系,从2019年10月1日起不再安排修缮任务;复核抽检项目结算资料,重新核实修缮工程工程量,据实予以结算,对存在大幅虚报工程量问题企业列入不良记录;继续推动完成已开工的零散修缮项目并强化抽检密度,发现违约行为及时处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未落实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五是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制定补充协议范本,规范合同条款和填写内容,对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签订不规范的情形,一律不予办理请款手续。六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散直管房修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修缮管理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向施工单位明确办理结算工作时限,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全部落实2019年度修缮专项资金支付计划。七是落实质保金扣留制度。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已支付工程款工程按两年度(2018年~2019年)结算额总数的3%一次性补缴质保金。
(五)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停留在口头上”方面。
10. 针对“执纪审查不严,对上级移交的线索核查处理不认真”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机关纪委工作流程》,梳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等环节程序规定和有关文书,增强纪检案件办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实行受理办理全程台账管理,把好执纪审查调查的第一道关口。三是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建立分管纪检监察的局领导主持,机关纪委书记、监察室、承办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线索排查会,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集中“会诊”,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四是积极配合核查工作。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11.针对“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宽松软,考勤管理、出入境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从严规范请休假管理。修订完善《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请休假管理制度》,明确考勤管理、工资扣发、各类请休假的适用情况及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请休假的层级审批制度,规范考勤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进一步严肃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工作纪律,实行专人收缴保管、专门登记造册、专柜存放等措施。依托区委组织部的出入境管理系统,对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录入,对纳入备案登记人员的证照实行编号登记管理,运用系统审批、管理和证件借出提醒等功能,提升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效率。从严掌握审批事由和条件,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实行一事一批。严把程序审批关,确保审批环节周密完备,有效预防干部出国(境)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及时做好提醒监督。针对巡察指出的各单位考勤管理、出入境审批等具体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及时督促整改。
(六)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依法行政、风险防控观念不强”方面。
1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重新修订完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不断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抓好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强化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党支部为主体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区廉洁文化教育馆等红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在巡察期间对各基层党组织委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明确纪律要求;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警示效果。三是认真落实抓早抓小。集中梳理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归纳总结出7种谈话类型,细分为38种适用情况,为分门别类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提供指引,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结合巡察发现问题,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严管厚爱体现在日常。
13.针对“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等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巡察发现的依法行政观念不强问题,反思在处理物业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纠纷时,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导致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举一反三,组织物业管理科和租赁和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物业管理法规业务培训,强化物业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对已立案正在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开展办案程序规范、证据资料、现场调查和适用法条等审查,立查立改。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等相关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及办理资料的证据保存,避免出现因缺乏证据而导致败诉的情形。三是加大违约诉讼力度。加强诉讼业务交流,在新一轮政府采购中纳入采购需求,增强诉讼力量,通过直管房事务性管理单位诉讼服务,强化涉及直管房合同违约行为的司法处置力度。
1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各科室(单位)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仔细梳理岗位职责,厘清权力清单,针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查找业务流程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隐患大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二是切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确保支付费用收取的***抬头单位与付款单位名称相一致;从2019年10月份起,由我局所属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需由局本部支付费用的,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相关条款时,约定由房管局本部支付工程款等费用,并开具房管局本部抬头***,确保支付经费收取的***抬头单位与付款单位名称相一致;组织全局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按照“应采尽采”原则实施政府采购,要求严格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差旅费、误餐费、夜餐费等费用报销,加强费用标准、原始凭证的把关,并按我局《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程序审批,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确保发放公务员通讯费的经费渠道在“公用经费”列支;组织专题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工会干部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准确做好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提升廉洁从政能力,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四)深化成果运用,促进工作进步。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接下来我局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真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仅要解决“当下改”的问题,更要解决“长久立”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奋力开拓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越秀率先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及“四个方面出新出彩”、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0-831786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509室;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 gzyxfgj@163.com。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党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