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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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揭市建城函〔2018〕48号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建计函〔2018〕1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建计函〔2018〕1610号)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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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0:59: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