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年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9-06-22|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09年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规定,需对进入面试范围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6月24日-25日(周三-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2.地点: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贵州路38号前楼四楼,乘25路、321路、316路公交车西康路站下车)。
二、需要提交证件
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08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青岛市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毕业生父母的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中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程序
1.提交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已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的毕业生出示“2009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免考务费凭据”免缴面试费。
3.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不需参加资格审查,直接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其他事宜
1. 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
2.请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中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请参加笔试毕业生在6月24日-26日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参加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定于6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6月26日(星期五)登陆青岛市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和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http://www.qdedu.gov.cn/renshi)查询。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考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