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1: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的主要职责是(待批复中):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对县级部门暂未划转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以及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监管。
(三)指导并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全过程综合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受理相关质疑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负责拟订非公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非公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运行宏观调控,负责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及时交办相关单位。
(六)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七)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民生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县本级行政许可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 12345 市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部门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挂靠事业单位1个(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2人。
(一)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目标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环境保护和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人才培训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审批专家咨询论证、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技术审查等工作,牵头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统计和大数据分析工作。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民生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县本级行政许可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与对口的上级业务部门、县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和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方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并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清单编制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农村产权交易全过程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质疑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非公经济发展股。负责牵头拟订“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监测评估,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实体大厅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政务服务系统工作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牵头拟订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非公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运行宏观调控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7.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7.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与上年预算总体比较情况及说明
年度、科目 | 一般公共 服务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卫生健康 支出 | 住房保障 支出 |
2019 | 0 | 0 | 0 | 0 |
2020 | 196.02 | 17.3 | 9.27 | 14.60 |
增减 | 196.02 | 17.3 | 9.27 | 14.60 |
2020年预算总体比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成立于2019年3月,2019年无年初预算。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96.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47.1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36.07万元,日常工作运转11.1万元。
2、事业运行88.8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3.05万元,日常工作运转15.84万元。
3、政务公开审批59.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2345市民服务热线正常运转的设备租赁费,保障行政中心办公楼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的运行费及管理费、接待正厅级以下来屏人员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用于机关及挂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9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中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资产总额110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2.12万元,固定资产273.66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954.24平方米,原值238.56万元。
公务车编制数0辆,在用车辆0辆,原值0万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年初有4个部门预算项目,具体为:12345市民自助服务终端机购买服务费、系统运行维护费及维修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费、企业办证综合受理、全程代办和全天候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创建全省示范交易中心项目经费。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9年增加0.5万元,原因是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成立于2019年3月,2019年无年初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9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成立于2019年3月,2019年无年初预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国防动员(款)反映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反映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政府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政府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分
***1: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