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1
***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贯彻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或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6.负责制订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10.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布点规划。11.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这一中心任务,对照工作目标,在“五化”监管基础上,实行领导班子和股室队联系片区所制度,不断强化基层监管,加大检查、指导、宣传、培训力度,多措并举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药产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联合组织开展的年中目标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4,获通报表扬。
1.以专项整治和投诉举报为切入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挖掘案源,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五毛”食品,学校、敬老院、建筑工地食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非洲猪瘟防控、药品购销渠道、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疫苗等专项整治34个,共检查学校食堂293家次、敬老院食堂101家次、工地食堂53家次、餐饮经营单位2053家次、流通经营单位2403家次(含肉制品摊贩282家次、冻库22家次)、食品生产企业118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412家次、药品经营单位125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81家次、化妆品店714家次。处理投诉举报63件,立案***件,结案51件,简易程序案件199件,罚没款32.52万元,没收物品货值3.65万元。
2.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严防群体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油菜花节、中高考、火把节、丰收节及各类会议等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3次,确保了活动期间数万人的饮食安全。特别是“8.16”特大洪灾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灾区,蹲点驻守半个多月,同时各片区所协同配合,在灾区内外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抗洪救灾期间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
3.强化快检业务培训,加大抽检力度,公开抽检情况,打造公众“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拟完成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700批次,此外,内部下达900批次快检任务到各片区监管所。二是“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请专家***培训快检技能2次,派员参加市局组织的2期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整个队伍的业务能力。三是装备进一步改善,配置一辆执法车和快检车,增加了执法半径和覆盖面。四是加快抽检进度。自6月26日招投标确定检测机构以来,共开展流通环节(含食用农产品)抽检555批次,生产环节抽检131批次;完成餐饮环节抽检283批次;食品快检1025批次;药品抽检3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批次;上级安排的产品快检盲样测试240批次。五是公示抽检情况546批次,对抽检7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处理。
4.以“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养老院提档升级、量化分级为抓手,创新制度,不断提升餐饮服务业质量。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推广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入户指导、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三是将“明厨亮灶”要求纳入行政许可审查事项,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改造工程。今年已指导122户餐饮服务单位完成建设改造,其中“透明厨房”74户,“隔断厨房”44户,“视频厨房”4户。四是联合民政、公安、卫计等部门完成养老院提档升级达标评估工作,12所敬老院达标(其中,优秀等次2所,良好等次6所,中等等次4所),关停3所不合格敬老院。五是持续开展量化分级工作。总共评定473家单位,其中优秀45家,良好等级150家,一般等级278家。六是出台“红黑榜”制度,对经营规范、环境卫生好、设施设备完善的单位进行红榜公示,反之,进行黑榜公示,督促餐饮服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倒逼餐饮服务等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现已发布红榜8期,黑榜4期。七是承办检察院建议,及时整改问题。
5.同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一是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二是年中组织督查各乡镇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县政府督查目标办通报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积极指导各乡镇全面整改;11月,县食安办再次组织督查指导乡镇创建工作,当场反馈问题,限期整改。三是组织召开食安委第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创建工作。四是代县政府拟稿,专题向县人大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肯定了成绩,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五是成立由2位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负责的宣传和现场迎检点工作组、示范创建软件资料组,落实人员,进一步组织成员单位和乡镇对照目标,查漏补缺。六是开展创建业务、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25期,培训乡(镇)干部和村(社区)常职干部、食品生产经营者3000余人次。
6.宣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一是集中宣传。开展“3·15”、保健食品、“12331”投诉举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设立科普宣传专栏7期,发放宣传册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二是丰富载体,做好宣传文章。在县电视台设置《食品药品宣传》专栏、系列新闻报道、曝光台等,结合省市县各类网站、屏山发布、屏山食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00余条次,曝光已结案食品违法案件49起。三是主动发声,澄清谬误,化解猪肉里有寄生虫等食品安全舆情3起。四是突出重点。提前发布“应景”节日消费提示,并根据时令特点,适时加强野生菌、土豆、四季豆等高危食品,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的宣传,共发布提示11期,发放资料60000余份,宣传海报600余份。五是发动全县27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参与宣传,发放宣传海报,在QQ或微信群里转发科普知识,使得宣传“触角”更长。六是利用“支客师”主持宴席时机,开展“支客师话安全”活动,融入食品安全知识,通俗易懂,受到群众欢迎。七是走进校园宣传,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播放科普视频,提升青少年自我防护意识。
7.良性互动孵出三个快检室。一是择优动员,动员有潜力、有意向的经营单位打造快检室,提升其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二是资金倾斜。给予申报单位启动资金和补贴,调动其积极性。三是定向辅导。班子成员和经办人员***服务,指导其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场地建设、协调设施设备购置等事项共30余次;派出技术人员培训快检业务;严格对照验收标准预先验收,帮助其整改到位,助力验收。目前,新建成的凤凰阁农贸市场、精准农业公司、家佳乐超市快检室均顺利通过验收,其中凤凰阁农贸市场、精准农业公司的快检室被验收评定为一类。
8.打造示范超市显引领作用。一是印发《屏山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店)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创建标准。二是分解任务到片区所,服务指导辖区超市,大力宣传动员。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打造76家示范超市。
9.做好优化政务服务加减法。一是推出全天候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咨询办事。二是当好“保姆”。摸排持证情况,宣传讲解办证或备案意义、程序,督促指导无证单位办证或备案;指导新入驻企业办证,提前告知证件即将到期的企业换证等事项。三是“打包”服务。将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一并纳入监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推行领证委托制,节省偏远乡镇经营业主的时间和精力。五是及时开展备案后首次检查或办证首次核查工作,对业主进行指导。六是按时间节点要求,公示核发情况。七是严格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培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今年新增食品经营许可417户;备案504户,其中,小餐饮店272户,小经营店167户,小作坊65户。指导企业换证2家、新办证1家。
10.打击违法犯罪树立新标杆。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中查处的“五步蝮蛇王配置酒”一案被省局和国家总局作为典型案例在网站刊登。我局先后获县政府“2018年上半年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表彰,被市局向省局推荐为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于独立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28.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8.30万元,下降9.8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支出总计减少26.01万元,下降3.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0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47万元,占99.72%;其他收入2.27万元,占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1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96万元,占80.19%;项目支出162.34万元,占19.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3.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0.46万元,下降10.0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支出总计减少28.17万元,下降3.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17万元,下降3.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毕,结转资金次年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2万元,占6.80%;医疗卫生支出728.23万元,占89.13%;住房保障支出33.29万元,占4.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17.04万元,完成预算77.2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5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预算4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完成。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44.1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23.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完成。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9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完成。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74.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完成。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8.42万元,完成预算3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快检车采购项目和食品抽检项目实施未完成。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7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2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2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特种装备用车未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5万元,占8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1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5万元,完成预算26.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42万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6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接待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机关基本运转,履行了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完成了本年度的预定工作;按照三公经费的支出要求,做到了厉行节约;促进全县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8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办违法案件和科普宣传,保障了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执法经费和房租费;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便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所有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房租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执法经费和房租费。
3.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通过项目实施,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便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本项目只投入购车资金,没有将车辆运行纳入每年预算,车辆正常运行使用难以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将快检车运行经费纳入预算。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为食品生产经营户免费办理许可、备案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通过项目实施,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时间及时有效处置,不因处置不当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 | |||||||
预算单位 |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万元 | 执行数: | 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15次,片区监管所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件,印制并发放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宣传资料5万份,有效排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15次,片区监管所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件,印制并发放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宣传资料5万份,有效排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 | 15次 | 15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片区监管所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 12件 | 12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并发放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宣传资料 | 5万份 | 5万份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3万元 | 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
项目名称 | 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房租费 | |||||||
预算单位 |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元 | 执行数: | 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房租费,监管所开展辖区内监管执法工作。 | 保障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房租费,监管所开展辖区内监管执法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监管所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 保障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执法经费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片区监管所房租 | 保障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房租费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监管执法经费 | 18000元/监管所 | 18000元/监管所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房租费 | 42000元 | 42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项目名称 | 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资金 | |||||||
预算单位 |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6万元 | 执行数: | 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 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 | 1辆 | 1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上级部门要求购置快检车 | 按上级部门要求购置快检车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验收,资金于2019年支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26.6万元 | 26.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便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 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 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75%以上 |
项目名称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
预算单位 |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万元 | 执行数: | 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所有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 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所有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 所有申请家次 | 1042家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 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1万元 | 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食品生产经营户免费办理许可、备案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为食品生产经营户免费办理许可、备案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申请人满意度 | 申请人满意度90%以上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 |||||||
预算单位 |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万元 | 执行数: | 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妥善处置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 妥善处置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 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2018年12月31日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处置安全时间成本 | 2万元 | 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影响 |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时间及时有效处置,不因处置不当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县委、县政府满意 | 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认可 |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等5个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5万元,比2017年增加23.10万元,增长44.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7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购买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价格均在50万元内。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指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1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据上述职责,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含基层监管所7名),其中:局长(兼任县食品安全办主任)1名、副局长3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机关内设股级领导职数5名,基层监管所长6名(股级)。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党内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
设立片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和屏山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1.设立大乘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大乘镇、富荣镇、鸭池乡、屏山镇,行政编制2名)、书楼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书楼镇、锦屏镇,行政编制1名)、新安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新安镇、新市镇,行政编制1名)、龙华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龙华镇、龙溪乡,行政编制1名)、中都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中都镇、太平乡,行政编制1名)、清平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辖清平乡,夏溪乡、屏边乡,行政编制1名),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行政机构(股级),会同区域内乡(镇)政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2.设立屏山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的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工作。下设新市片区中队、新安片区中队、龙华片区中队、书楼片区中队、大乘片区中队,各片区中队均为股级,所辖范围与该区域的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应一致。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26名,其中县大队12名(含副科级大队长1名、股级副大队长1名),大乘片区中队4名、书楼片区中队2名、新安片区中队2名、龙华片区中队2名、中都片区中队2名、清平片区中队2名。
(二)机构职能。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贯彻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或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6)负责制订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10)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布点规划。(11)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现有在编行政人员20名,2018年调出1名,调入1名。在编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2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8年新招录2名。占编聘用工勤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局当年收入预算执行为8087356.2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3031.76元,减幅为9.84%,主要为减少项目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局当年支出预算执行为8193035.4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9989.92元,减幅为3.1%,主要为减少项目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年初按照财政局预算文件要求,认真编制了部门预算;年终根据财政决算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了决算,认真填报了绩效目标,做到了提前细化专项预算,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清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6月、9月、11月,对预算中途执行情况、全年执行进度、中期评估等进行认真分析。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根据年初财政预算批复,保障机关基本运转,履行了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完成了本年度的预定工作。
(2)机关厉行节约。
按照三公经费的支出要求,做到了厉行节约,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665.76元,较上年减少117366.02元;公务接待费12010.20元,较上年减少2303.80元。
(3)机关节能降耗。
严格按照机关事务办节能降耗要求,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燃油,及时关闭水龙头、过道走廊照明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对管理的好,资金使用规范的股室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及时清理追踪项目执行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促进全县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四)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财政要求积极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充分运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为:合格。
(二)存在问题。
进行绩效评价的人员还不够专业。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专业绩效评价队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财政资金。
***2
屏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单位年初申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15次,片区监管所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件,印制并发放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宣传资料5万份,有效排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年初划拨,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万元,资金开支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费、印制并发放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宣传资料费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屏山县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为指导,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包括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业务主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严格执行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制度,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开展村、社区协管员培训15次,片区监管所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件,目标任务量全部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全部达成预期目标,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目标,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和科普宣传,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暂无
(二)相关建议。
暂无
屏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房租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单位年初申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房租费,监管所开展辖区内监管执法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年初划拨,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5万元,资金开支监管所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产生的费用、片区监管所房租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屏山县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为指导,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包括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业务主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严格执行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制度,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目标任务量全部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全部达成预期目标,保障了6个食品药品片区监管所执法经费和房租费。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目标,片区监管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效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暂无
(二)相关建议。
暂无
屏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单位年初申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年初划拨,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6.6万元,2018年验收本项目未实际支出,资金在2019年支出。资金开支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屏山县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为指导,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包括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业务主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严格执行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制度,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目标任务量全部完成,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全部达成预期目标,按上级部门要求购置快检车。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目标,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便于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只投入购车资金,没有将车辆运行纳入每年预算,车辆正常运行使用难以保障。
(二)相关建议。
每年将快检车运行经费纳入预算。
屏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单位年初申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所有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年初划拨,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万元,资金开支许可证印刷费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屏山县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为指导,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包括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业务主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严格执行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制度,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目标任务量全部完成,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所有申请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共计1042家次。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全部达成预期目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目标,为食品生产经营户免费办理许可、备案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只投入较少,只能购证照等印刷费,许可环节现场检查费用无法保障。
(二)相关建议。
增加许可项目经费投入。
屏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我单位年初申报,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妥善处置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年初划拨,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万元,资金开支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产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屏山县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为指导,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包括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由业务主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严格执行收支业务管理等财务制度,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目标任务量全部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全部达成预期目标,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进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目标,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时间及时有效处置,不因处置不当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暂无
(二)相关建议。
暂无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