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了更好地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建立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县粮食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结合近几年来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实践,对已建立的一系列粮食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先后制定了《营山县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则》、《营山县粮食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营山县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营山县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营山县粮食行政执法案件合议工作制度》、《营山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山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营山县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营山县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营山县粮油食品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营山县粮食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营山县粮食局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批制度》、《营山县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经营台账或者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违法行为处罚制度》。进一步增强实施粮食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工作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许可和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