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6020)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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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顺庆区处理情况一览表
(第31批 2017年9月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 | 201****6020 | 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66号“鱼介餐馆”油烟和噪声扰民,希望政府关闭;金泉路29号“宏立家园小区”楼下售卖农资产品商铺臭气扰民,希望搬离。 | 南充市 | 油烟、噪声、大气 | 经查,“鱼介餐馆”位于顺庆区金泉路66号,全名“南充市顺庆区双鱼记炭鱼烤介烤鱼店”,法定代表人苏君,该店证照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操作间封闭,烟道上顶(8月30日已对原破损烟道进行了更换),在区环保局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017),经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店边界噪音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夜间的标准限制。 “宏立家园小区”位于金泉路29号,小区内共有5家农资经营户,分别是南充市新世纪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兴农化种业有限公司、顺庆区新绿茂农资店、四川新兴农化种业有限公司农膜分公司、南充市川北农药有限公司,证照齐全。其中四川新兴农化种业有限公司农膜分公司只经营农膜,另外4家经营农药,南充市川北农药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1日停业,至今未营业。据农业执法大队现场检查,几个经营门市和库房并没有经营存在剧毒和不符合规定的禁用农药;在农药经营门市和库房及外围环境进行了气味感知实验,嗅到外围环境并没有难闻气味,在经营门市和库房存在轻微的农药气味。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刘劲松;协助单位:区农牧业局、区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西城街道办。 (一)关于“鱼介餐馆”的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加大防噪措施,在烟道上加装一层隔音棉,增加隔音效果。二是区食药监局与“鱼介餐馆”当场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督促其继续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工作。三是“鱼介餐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在清洗消毒池加装了一台油水分离器。四是督促其继续做好店内外清洁卫生。 (二)关于“宏立家园小区”农资产品商铺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颁发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 2.停业整改。根据该办法规定,区农牧局对“宏立家园小区”小区内所有农药经营业主先期提出了规范经营的要求:即日起农药经营户开始停业整改,积极去库存,减少农药存量,对现有库房进行清空搬迁,限期1个月完成。同时要求农药经营户不得向位于宏立家园小区内的经营场所新进购农药产品。 停业整改的农药经营户按照新《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整改。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的要求进行整改的规定。同时营业场所内的展销商品不能超过一件,展销柜台不能当库房,存放商品。 3.***督办。如果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要求,区农牧业局将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户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依然经营农药的,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农牧业局将继续***“宏立家园小区”小区内农药经营户的经营情况,督促其规范经营。 | 无 |
备注:案件办理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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