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稳步推进
射洪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3]142号)的要求,射洪县积极主动开展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本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工作。
为强化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射洪县由县法制办牵头加强了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9月份,县法制办对县民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监、住建、规划、公安、农业等执法部门进行了一次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一是检查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的制定和完成情况,二是检查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的情况,三是检查对外公布情况。
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射洪县建立了新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实施动态化管理(调整)。当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式实施之日起30日内,制定涉及的新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向县法制办申报审查,县法制办收到申报材料后15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后,相关部门即按程序对外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