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选取新建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服务机构公告
各相关机构:
为选取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新建教学楼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机构,拟向社会公开诚招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次磋商性选取新建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服务机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选取新建教学楼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服务机构。
(二)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百家巷1号)。
(三)项目简介
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验收,项目控制价:2.8万元;实行一次报价。
(四)相关资质及工作内容要求
1.具备相关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
2.服务范围和服务技术要求达到同行业国家标准;
3.保证报告顺利通过审核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工期
1.工期选取方自报。
2.工期指签订服务合同后至取得水利部门批复时间止。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相关单位应具备该项目验收报告所需的相关资质,资质证书等文件均要在有效期内;
2.相关单位技术过硬,信誉良好、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
4.报告评审专业人员需含一名省级专家,两名市级专家。
(二)本次控制价格为从参选活动开始至取得水利部门报告批复时间内的所有费用。
三、报名
2021年11月27日18:00公告截止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活动并响应上述相关要求,请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报名(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百家巷1号)。
四、选取时间
(一)参选方携带相关资料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30前到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会议室签到,并递交参选响应文件。
(二)递交文件内容及方式
1、递交文件内容:(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管理体系认证等(均要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如参选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近3年主要相类似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备考察;(4)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及报价技术说明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工期、付款要求等);(6)各种资质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7)文件一式三份,需加盖选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2、递交文件方式:文件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签到及谈判地点
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会议室(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百家巷1号)。
六、选定原则
综合考虑并经磋商性最优选取原则。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及资料费用。
(二)如中选人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
(三)本邀请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pzhsxq.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12-5530875
攀枝花市第十初级中学校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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