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策划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西安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制订了《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启动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进行转发,请按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航天基地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莉洁85688738
市委宣传部文改办联系人:王大鹏86780703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联系人:周建武87284502
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联系人:张辉85356140
2015年1月6日
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投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文化企业、个体文化经营者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文化和科技、旅游融合项目。
2.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数字内容、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业态项目。
3.印刷包装产业项目。
4.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业项目。
5.广播电视电影业项目。
6.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国际化大都市和美丽西安,特别是全市五项重点工作,挖掘西安特色文化价值,推出弘扬西安精神、讲述西安故事、传播西安声音的精品力作,展示西安文化品牌的重点项目。
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1.列入《西安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西安市“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明确支持的重点方向的项目;宣传西安、解读西安及与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紧密相连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2.支持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和动漫、网络游戏、手机电影等数字内容的新兴业态文化产业,打造强势文化产业品牌和文化产业集团。
3.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四、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采取项目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三种方式。扶持方式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财政支持企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申报单位在“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中必须明确申请扶持方式。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实施单位注册资本的50%。
五、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西安市辖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3.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60%以下),近两年经济效益良好(无亏损),银行信誉等级良好(原则上为“A”以上)。项目所属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企业资产一般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4.申报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应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提交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项目申报材料分两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部分。具体内容顺序包括:
1.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皮);
2.项目资料目录;
3.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4.项目内容简介;
5.项目实施方案;
6.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筹措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附:自筹资金到位凭证证明、相关实施合同复印件);
7.申请专项资金计划用途;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9.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
10.申请贷款贴息的,附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11.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项目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两年经资质审计的财务情况报告、完税证明及项目认证、授誉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
1.凡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企业,按照行政隶属区划,向同级主管部门(宣传文化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市属单位经市级主管部门、区县属单位经区县委宣传部和区县财政局、文体局初审后,联合向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财政局和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
3.2015年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评审”分配,对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格式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申报截止期为2015年2月20日。各区县、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提供资料的审核力度,精心筛选、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同时,对申报项目按照质量和重要性进行排序,汇总后上报。申报项目报送材料一式一套,并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A4页面),同时报市委宣传部文改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和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
***:1.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web_files/xcaib.gov.cn/attachment/2015/01/0620***********10.doc
2.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web_files/xcaib.gov.cn/attachment/2015/01/0620***********29.xls
3.2015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web_files/xcaib.gov.cn/attachment/2015/01/0620***********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