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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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本网讯 按照安排,4月7日,区医疗保障局召开了全区2021年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区医疗保障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区内各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解读了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重点强调了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区医疗保障局对各新增定点机构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坚决把参保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二是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医保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要夯实责任,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要认清形势,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四是要切实为广大参保群众服好务,努力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会后,各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在区医保中心的协助下,统一签订了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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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4:12: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