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在高陵区进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检查
根据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4日下午,西安市体育局场馆处处长刘刚同志一行3人对高陵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张聪宇同志、高陵区体育中心副主任陈荣娟同志随行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高陵区游泳场所是否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即时进行现场纠正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随后,检查了2020年高陵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在建设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对高陵区的体育经营市场和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一定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在今后的体育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中,将加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