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帮助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理解掌握法规内容,贯彻落实法规要求,近日,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工作人员对《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同时结合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对《条例》在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管理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讲解。
新修订的《条例》是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准绳”,是医药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则”。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在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更高的标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培训期间,大家纷纷扫码参与安全知识有奖答题,广泛宣传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和监管法规规定,并到市人民医院实地查看设备库及部分产品的供货方资质、购进验收记录及该院的医疗器械规章制度等,使与会企业负责人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企业守法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督促企业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强化监管执法,加强辖区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刘作华 尹杰 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