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汛期已至,区安监局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部署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单位自查与督查相结合。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安全自查,各作业班组之间要开展互查,各企业安排专职人员每天检查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作业场所,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厂级部门将在此基础上组织安全督查,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各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重点检查,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莱山区安监局在强化企业自查与重点抽查的同时,结合综合检查考核表的相关内容,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细化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12个行业(领域)安全检查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到位。
检查指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各种检查活动,发现疑点、难点隐患问题,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各办事处安检中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重点整治,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对于需要改进工艺系统、安全设施、技术设备的,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尽快落实到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整改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宋宏纲 孔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