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以三个强化为指导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全市质监系统第三季工作调度会结束后,区质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林局长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进一步吃透讲话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各项工作。于枚生局长要求大家要做到“三个强化”,加快工作任务落实,助推事业加快发展,大干四季度,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个强化”即“强化班子建设、强化人才建设、强化安全建设”:
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强劲区域科学发展的“发动机”。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区质监局紧紧围绕区域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干部队伍思想转型、能力转型和素质转型。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强化票决制度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带头走访,各科室队负责人按照分工,采取***走访、专题座谈、邀请参观、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沟通渠道,促进沟通效果,认真落实下达的走访任务,实现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双赢”。
二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推行“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监测预警机制”,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个人自述与领导点评相结合,组织开展行风巡查,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大力整治“软、散、懒”等问题,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三是全面落实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配合联动四种机制,党组成员在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考核,实现行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奖惩,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为规范经济环境尽职尽责。
集聚人才引进智力,打造区域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区质监局始终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理念,把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事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一是强化教育培养。鼓励干部职工采取参加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积极学习掌握各类业务知识;明确学习重点,采取干中学、学中干,尽快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微机管理、文秘写作、认证认可监管等岗位培养出一批岗位带头人;重视一人多技、一人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适岗能力;突出抓好人才梯队建设,积极探索使大量人才不断涌现的好制度、好做法。
二是强化激励引导。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局、市局和地方各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比武练兵以及职业技能比赛,对成绩优秀的人员,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之外,还将计入个人目标考核体系,在评选先优和干部任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力争在全系统形成人人求上进、个个爱学习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质监”。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为确保人才培养规划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制定了分层分岗培训制度、学习制度、激励制度、专业技能业务考核制度等一系列人才培养保障制度,用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工作的落实,用制度保障了人才培养的人员、经费的落实,努力构建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和保障等良好机制。
筑强堡垒高扬旗帜,当好区域科学发展的“聚合器”。近年来,区质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量安全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至上、有机统一、环环相衔、层层分解、人人有责”的原则,大力加强了责任制度建设,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有分工,人人有职责”的工作新格局,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意识引领责任。该局分两个层面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和责任意识,对全体干部职工,以集体法律法规学习的形式,通过聘请区委党校、区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的专家,对《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地学习,有效提升了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生产加工企业,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除利用3.15等法定宣传日,开展质监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外,还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成小册子下发到生产加工企业中。
工作落实责任。为提高监管工作质量,该局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重新进行全面摸查,按照区域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按照企业的类型,分成了ABCD四个监管级别,落实了部门和个人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监管工作人员在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的同时,重点突出了小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内的企业实行了包保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监管区域负责人、计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保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包保责任制。
监督保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该局深入推行了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12365举报电话和质监行风热线,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对质量、行风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使质监责任建设向纵深发展。
(闫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