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监督检查
为规范我区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促进劳务派遣有序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烟人社字〔2016〕30号)文件精神, 4月15日至5月15日区人社局对全区范围内劳务派遣单位和有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共涉及劳务派遣单位12家,涉及各类劳动者5000余人。此次检查是采取实地检查、材料审查、走访职工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全区劳务派遣机构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检查的内容:一是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二是检查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三性”岗位分布、工资福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其用工总量的比例等。通过检查,在全区范围建立了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定期报告制度,实现了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全面、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