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2月27日,行政审批中心召开首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代办工作第一次联席会。六个首批代办项目建设单位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等进驻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行政审批中心副主任李红艳传达了《关于印发首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审改发〔2012〕1号),要求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创新服务理念,对手续办理工作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逐项目明确了审批手续的部门、审批手续名称、申报材料、承办人员等,为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创造条件。
针对中心要求我委明确责任,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一)明确责任。委主要领导负责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推进工作,对每一个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明确委分管业务领导为责任人,负责盖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分管业务科室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项目推进业务联系工作。(二)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委行政审批窗口为我委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统一受理窗口,对我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实行特事特办,随来随办,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审批科和有关领导及时召集联系人会议,协调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