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58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强化责任,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局良好。2012年,省下达东营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1438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9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438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5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6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500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60户。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8个,已开工15个、***86套,开工率为58%。结转项目竣工260套。
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开工建设。东营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定期调度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召开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就今年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专门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并将全市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和胜利油田。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出台公布了2012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将中心城保障范围扩大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1874元(2011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四部门联合下发了《东营市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的通知》,对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区)及胜利油田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
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提取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予以落实,形成了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提取、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多渠道的资金保障形式。同时,允许各县区统筹安排使用中央、省及市级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目标任务,东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落实项目总投资 395030万元,今年计划投资214508万元,其中市县预算安排17318万元,其他方式筹集197190万元。截至4月底,已到位资金43337万元。其中廉租住房总投资150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960万元,到位资金31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总投资900万元,到位资金9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总投资72388万元,年度计划投资35510万元,到位资金9720万元;限价商品住房总投资2574***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41921万元,到位资金25118万元;棚户区改造总投资62778万元,年度计划投资35217万元,到位资金7289万元。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三部门联合印发了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落实及使用、供应土地、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通过旬报表、月调度、季总结、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一律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土地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专门建立了保障性住房供地绿色通道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和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块,实行指标优先保障、随时具备条件随时研究供地,加快用地供应进度。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全部落实到地块,针对具体地块情况制定推进措施,提前安排征收转用、拆迁补偿等工作,确保了保障性住房供地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4月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
健全分配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办法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管理等办法或意见,制定了有关的实施细则,东营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近期即可出台。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在内的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的住房保障供应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审核机制,建立了社区、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部门联审)、市四级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工作机制,通过日常化受理、规范化审核、逐季度确认的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对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对申报、审查结果分别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创新分配方式,探索实行了“抽签确定楼座”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模式,实现了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燕春雷 马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