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深入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公路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路路一〔2012〕8号),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市公路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紧紧抓住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成立由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整治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并明确市、县、乡(镇)三级整治范围和职责权限,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分工机制。二是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在城区繁华路段、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在公路两侧悬挂横幅、现场为群众解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三是突出整治重点。以非公路标志、沿路垃圾、违章建筑、平交道口、占路设施和可视范围等六个方面为治理重点,注重加强养护和路政横向联合,采取净化、美化、拆除、粉刷、遮挡、清理等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市公路局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和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