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九项制度方便群众办理计生服务手册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九项工作制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落实首接责任制。对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育龄夫妇进行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严禁推诿。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首接单位要即时办理;符合办理条件但不应当由本地办理的,要负责协调,直至办结。不断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及规定格式,第二次办理完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决不能让群众跑“第三趟”。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首接责任单位应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单位,或上报《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协调办理情况表》,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理单位,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实行婚育状况承诺制。对无法证明其婚育状况的流动人口,由当事人夫妻对个人婚育状况进行承诺,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由首接单位根据承诺办理。五是实行信息反馈制。流动人口、集体户、空挂户等特殊人群申请办理的,如遇无wis信息等特殊情况,首接计生办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验核实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并及时通知其管理地。管理地在接受通报起7个工作日内,核查相关证明材料,为其当事人建档管理,并反馈首接地,由首接地查询wis后打印《手册》。六是实行村居、单位代办制。对已纳入wis管理且村居和单位具备代办条件,可由村居或单位实行代办。七是落实特事特办制。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手册》的,基层计生人员应主动提供***服务,查验证件,协调办理。八是实行政务公开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及时公开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及服务承诺、咨询方式、责任人员、联系电话等服务事项,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九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手册》办理中的搭车收费、推诿扯皮、随意增设前置条件、行政不作为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