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解决拖欠工资和补偿金50752万元
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初步形成了反应迅速、覆盖全面、维权到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2010年全年立案查结劳动违法案件277起,解决拖欠工资和补偿金507.52万元。
据了解,2010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劳动年检及专项执法相结合,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310户次,涉及职工25.06万人次,立案查结劳动违法案件277起,解决拖欠工资和补偿金507.52万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385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9户,处罚金额7.5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48万人,促缴社会保险费8696.98万元,办理用工登记手续1.46万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4684人,发放宣传材料5.6万余份。
其中,市直共检查用人单位504户次,涉及职工7万人次,立案查结劳动违法案件50起,解决拖欠工资和补偿金185.91万元,会同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补发工资60.3万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4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488人,促缴社会保险费798.15万元,办理用工登记手续352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251人,发放宣传材料1.1万余份,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