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五项原则促人性化执法
东营港工商分局全面推行“人性化执法”理念,切实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方法,规范好经营行为。
一是回避原则。在立案调查、查封违法现场时,把违法者与直系亲属区别开来,在查处中回避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亲属,使之身心不受伤害。二是禁止原则。禁止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务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对违法当事人使用训斥、诱导、胁迫等不适当的询问措施。三是尊重保障原则。充分理解、尊重、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并虚心接受其意见和建议,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四是平等对待原则。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其他各项法定权利,在询问前告知其法定的权利,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理交融打动当事人,避免对立情绪的产生。五是区别原则。严格区别人性化执法与人情化执法,教育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人性化执法绝不是人为地降低执法标准,迁就、纵容违法行为人和违法行为,而是要进一步拉近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的距离,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对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劝告、二警示、三查处”, 切实做到人性化执法,积极塑造和展示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