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民政局为部分农村退役老兵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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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广饶县民政局为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3542名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661.02万元,认真落实关于为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的政策。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的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始享受老年生活补助。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人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7年10月1日起,每服1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这是自政策实施以来国家第4次提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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