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74162号提案的答复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张汝淮 [2015]9号
(B)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4162号提案的答复
尹文昌、于景花、王玉文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维护城市形象,打通庐山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庐山路于2005至2006年由市公路局建设,由北一路修建至垦利县北外环。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北二路与庐山路交界东北角工农小区入口处的部分居民住宅占压了道路。经了解,此处需拆除建筑为油田房改房,房屋手续完善。在道路建设初期,因小区居民对赔偿标准及安置地点均不满意,拒绝搬迁,致使该处路段形成占压遗留问题,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前期,我区已与油田胜东社区进行深入对接,协调其进一步征求该处居民的意见,积极开展劝说疏通工作,力争下一步解决道路占压问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东证字[2011]87号)规定,住建部门为房屋征收部门,该处房屋的征收应由建设主体会同住建部门实施。我们将积极会同市公路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征收相关事宜。
欢迎您们继续对我市城市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东营区人民政府 东营市公路局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8268068
抄送: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