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启动义务教育段国办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工作
近日,记者从地方事业局获悉,2018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国办中小学新生信息采集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此次入学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区内国办小学和初中新生。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初中入学新生为今年小学毕业生。高新区户籍的学生需提供户籍和房产信息等材料。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要同时满足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等证明材料)和父母一方具有在高新区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两个条件。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首先要关注“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新生入学办理”,按照个人条件和流程提示填写信息,报名提交完成后可在“信息查询与修改”中查看,后期可从该微信栏目中查看审核与安置入学状态。
此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18年4月—6月。高新区将在5月份左右出台义务教育段招生意见,7月份根据义务教育段招生意见组织现场审核,8月份安置学生入学。据了解,现场审核时,高新区户籍学生需携带全家户口本、高新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高新区无房的学生需提供父母在高新区的无房证明。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本、高新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无房的需提供高新区的有效居住证、父母在高新区单位的备案劳动合同和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同时,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区外学校毕业的初中新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学籍表或学籍证明。招生咨询电话为2341733,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186****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