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全覆盖
为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我县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桓台”的着力点,相继完善了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新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使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县民政局在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中,建立了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各级民政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低保待遇的,均实行备案管理。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共清退城乡低保1308人,促进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我县投资50余万元对3处镇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对全县敬老院实施“十个一”助老工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400元,前三季度共发放五保供养金200余万元。与此同时,我县加大专项救助力度,实施大病救助、朝阳助学、亲情助孤、夕阳扶老、爱心复明、殡葬惠民等专项救助活动,惠及1.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60余万元。
我县在加大救助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共募集善款454万余元,支出善款743万余元,扶持建成老年福利设施、慈善医院、扶贫基地等30余个,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1万余人。
(董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