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12月29日下午,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区委常委、副区长许刚代表区委、区政府在济南主会场领取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奖。区委常委、副区长孙海青,副区长王克林、张召才,区长助理刘志同在临淄分会场参加会议。
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在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按照注重制度落实,规范基层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法治水平的工作思路,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会议指出,2011年是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要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裁决制度及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理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不断提高全省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