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淄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临淄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于静等5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呈报部门于2019年1月4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7363508
区人社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402室(邮编:255400)
2018.12.16 ***:2018年临淄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