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812月份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于2020年11月16日至30日受理2020年8-12月社保补贴申报业务。请将所需材料电子版与扫描盖章版打包发送至我区邮箱,无需现场办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申报2020年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文昌湖区)及文昌湖区登记注册(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申报人员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在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认定信息;
3、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新增人员须是用人单位2020年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二)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1,填写时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3)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4、首次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金融机构代发工资协议书扫描件;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申报条件
1、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文昌湖区)及文昌湖区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新增申报人员须符合2020年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条件;
3、按规定为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二)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2,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2、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3)纸质版盖章扫描件;
4、首次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①金融机构代发工资协议书扫描件。
联系电话:0533-6880029
邮箱:wenchanghuqursjjyk@zb.shandong.cn
***1:2020年8-12月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xls
***2:2020年8-12月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xls
***3: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doc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