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农民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最高奖补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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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日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张店区农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农民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将最高奖补2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张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投资用于建设蓄水池、机电井、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可按照特定程序申请张店区农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最高可申请奖补资金总额20万元。“办法”将于2014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区水务局在充分了解农民农户意愿的基础上,以“为民务实”为工作主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在淄博市乃至山东省率先出台的一项惠民利民政策。该“办法”的出台将充分调动群众投资建设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形成农民群众重视水利、兴建水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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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3:58: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