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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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深入社区村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辖区群众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同时,向辖区群众开展文明养犬和冬季治安防范等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共张贴通告200份,发放一封信3000余份。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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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1:11: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