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于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区内物业服务项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018年1月19日下午,按照管委会有关领导工作部署,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与发展战略与宣传策划局、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联合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及加强假日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办事处、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高新区发展战略与宣传策划局传达了济南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整体工作要求。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传达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并进行了工作部署。最后,由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物业服务企业禁放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物业企业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禁放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在物业服务区域设立明显的禁放标志,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致业主公开信等形式,告知业主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部门报告。特别是在小年、除夕、初五、节后开业等几个时间节点应重点做好巡查和安全防范,加大管理力度。会议还就假日期间物业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消防工作、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将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确保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和突发事件能及时掌握并得到有效处理。
通过召开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物业企业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工作意识,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禁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