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租房2017年6月常态化配租申请选房通知
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结合高新区各公租房小区每月空置房源情况,本月组织选房。
公租房常态化轮候申请人系统根据申请日期在拟申请公租房小区产生当月轮候顺序号,每月产生一组号码,选房时按照系统总轮候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选房。
选房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本月通知不到的,下月继续短信通知。若有联系方式改变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我单位。本次选房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选房地点为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217房间。
依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由申请人与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选房规则附后)。
2016年摇号选房后尚未选到房源的轮候人员、2016年年审时申请调房的租户和2017年高新区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优先于常态化配租申请人选房。
高新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选房规则
1、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选房工作,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选房人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日期排序的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3、选房时,高新户籍申请人原则上应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参加选房,主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应在选房前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其家庭成员参加选房。书面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托人参加选房时应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及选房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选房;单位选房时,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代表单位员工选取全部房源。
4、选房时,按照申请日期排序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当天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5、高新户籍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单位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确定的时间为准。
6、选房后,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所选房号不得更改。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
编辑: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