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8年涵源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配租审核公示
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涵园新居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相关规定,对参加2017年涵源新居公租房摇号选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目前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已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没有提交异议材料的申请单位和户籍申请人视为同意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B座206室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1.通过高新区2018年涵源新居公租房首次配租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员明细表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