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缴回通知
济南亚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经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2017)鲁0191行初20号】,撤销你单位2015年10月10日的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十五日内缴回公司营业执照。逾期不缴回的,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2018年6月8日
编辑: 行政审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