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发展中心——三项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区旅游发展中心加强旅游管理指导,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认真做好辖区内旅行社管理、导游员管理、旅游星级饭店标准化管理、旅游星级餐馆标准化管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安全监管等工作。批复新成立旅行社1家、旅行社服务网点2家,批复二星级酒店1家。完善旅游行业统计体系,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阶段性旅游统计工作。按照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求,第一次统计上报全区旅游行业人力资源数据。
大力开展“旅游质量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按照国家旅游局确定的“2010中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要求,在全区旅游行业以全面贯彻《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为重点,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巩固推广全运旅游服务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旅游队伍的诚信服务、标准化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意识,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件明显减少,旅游服务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层层落实旅游安全监察责任,与辖区内旅行社、旅游景区全部签订了《安全责任状》,逐级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指导景区开展防火、防白蛾、防汛、防盗应急行动,截至目前,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作者:贾祥春)信息来源: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