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影山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3月28日上午,无影山街道组织辖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本次集中教育学习了《济南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和履行的义务。重点讲解了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会客、社区服务、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抄写了学习笔记。街道司法所所长结合《济南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一是要明确自身的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管理;二是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定期报告义务,积极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三是要加强与监管单位的沟通,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17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学习。
通过集中教育,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的主观积极性,对有效控制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和预防重新犯罪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