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在全市率先开展路长制试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管理模式的部署要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打造“平、亮、绿、美、净、齐”的市容环境,区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路长制”试点工作。
“路长制”试点工作采用“1+1+N”工作体系,即一个三级路长利用一个数字化城管指挥调度平台配合多个道路问题发现人员形成路长制核心。其中,一级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全区“路长制”试点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对各级路长履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每月组织对各部门“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二级路长由试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担任。具体负责辖区试点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巷“路长制”工作开展。负责每月对三级路长进行打分评定。三级路长由试点街道城市管理分管负责同志或二级路长委派的相关中层科室、社区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对上报的各类城市问题进行接收、转办、督导处理,代表街道“把哨吹响”,每月对各职能部门“吹哨报到”和问题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评定。发现人员由各试点路段环卫包路队长、园林绿化管理队长、市政建设管理队长、执法队员、环保网格巡查员、属地交警、属地治安巡警等一线管理人员所组成,负责随时发现处理试点责任路段的本职业务领域存在问题,发现上报其他业务领域存在的城市问题。百姓巡查员由试点街巷支路范围内的居民代表组成,负责所属试点支路街巷存在城市问题的巡查发现和上报,同时协助“三级路长”做好问题处理的验收工作。数字化监督员由有数字化城管监督员担任,负责对辖区试点路段漏报的、未解决的各类城管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协助“三级路长”督导发现人员对问题发现、接办、处理情况,以及验收各转办城市问题的办理情况。
“路长制”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组织部署阶段。2019年8月底前,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对试点路段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试点道路各级路长,定人、定路、定职责,建立“路长制”试点工作运行机制,在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统一规范设置LED“道路管理责任公示牌”,标明路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试点路段醒目LED位置滚动播放,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9月至11月,各试点路段所辖街道、各相关部门,按照“形成声势,形成氛围,扎扎实实,强力推进”的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强力推进“路长制”工作。
三是评价推广阶段。2019年12月底前,根据“路长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提升。结合全市、全区2020年工作部署安排,逐步将“路长制”在全区范围推广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环境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的目标。(区城管局 夏冰 姜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