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全面规范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为做好新形势下资产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有效保障政权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晋中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发【2018】3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资基础。规范加强资产管理是形势要求,民心所向。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有利于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作为党委、政府的项重要工作,重点推进,狠抓落实。
《通知》从总体要求、管理职责、制度建设、管理环节、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时期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通知》重申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完善制度体系的要求;《通知》从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等方面,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强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由部门、单位、机构经手管理的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还从收益管理、财务管理、考核评价、资产报告、信息系统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基础性工作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
(国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