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冯建平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精神,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全年共举行8次常委会会议,完成地方立法2件,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项,作出决议5项、决定2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1项,进行专题调研和召开专题座谈会31次,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人大各项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推进电梯安全管理立法。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通过了《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电梯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别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和安全评估、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这部法规对于设区的市立法定位问题作了探索,即上位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其中群众非常关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定法规,避免了法规上的上下一般粗,凸显了设区的市立法特点,为我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推进禁放烟花爆竹立法。《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历时10个月出台,经历了由“限”到“禁”的重大转变,常委会审议认真、把关严格,并加大了法规草案的公开力度和审议讨论的深度报道,以引导社会预期,扩大社会共识,为法规的施行奠定基础。规定于2018年1月23日起实施,经过春节、元宵节“大考”,效果十分明显。以正月初一为例(2月16日零时至2月17日零时),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47.3%,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69.7%。实践证明,采取审慎态度,调整立法方向,不仅为全市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也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神,维护了立法的严肃性。
推进立法项目前期工作。一年来,共对6部立法项目开展了前期调研和论证。《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晋中市城市管理条例》决定调整为《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正在起草法规草案。《晋中市物业管理条例》拟由市政府先出台规章,试行成熟后再修改完善,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晋中市建筑垃圾处理条例》等其它预备立法项目也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确定了立法原则和方向。
推进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是统筹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力量,加强立项、起草、审议环节的组织协调,提前介入政府牵头的法规起草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立法计划、法规草案、法规审议情况,拓宽代表、公民和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健全立法协商和重要条款协调机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智库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科学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精细化水平。
二、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工作
加强经济发展和财政预决算监督。常委会聚焦“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科技创新情况、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强调要抢抓经济逐步向好的有利时机,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重大转型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首战首胜。听取审议山西农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要举全市之力支持省级战略顺利实施,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发挥转型发展“排头兵”和引擎作用。听取审议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情况报告,强调要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我市旅游业做大做强的关键一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进战略投资和先进理念,推动我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
常委会听取审议财政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强调要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制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常委会首次组织代表开展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集中视察,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人民花好每一分钱,确保财政投资项目的精准性、有效性、普惠性。这是深化财政资金监督的有益尝试,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积累了经验。
推动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改善。常委会坚决贯彻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的“组合拳”。专题调研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审议讨论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专题询问直奔主题、不遮不掩,满意度测评汇集民意、鼓劲鞭策,是一次全要素、全流程监督的全新尝试,凝聚了共识,改进了工作,形成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做好2018年高考制度改革的准备和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在更高标准上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县乡医疗一体化改革情况报告,就加强政策配套、完善现代医疗集团治理体系、***人才短缺难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待,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近几年来环境持续恶化的严峻局面,建议政府坚定信心,铁腕治污,确保年初制定的一系列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到东山5县和榆次区开展了“三晋环保行”活动。组织开展了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美丽晋中建设”为主题的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暨晋中“环保行”活动。开展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为期三年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专项报告,督促法、检两院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程序、内容和要求,抓好内设机构设置,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检察机关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和侦查机关的沟通衔接,切实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常委会按照应审尽审原则,对市政府报备的《晋中市促转型增动能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件次,开展人大信访工作调研,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精准选题,深入调研,汇聚民意,依法决定,为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化、常态化积累经验。围绕财政预决算监督,作出了《关于晋中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关于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及2017年预算调整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案的决议》等4项决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动员全市人民和地方国家机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150万人参与了全市法律知识答题竞赛。听取审议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决定。听取审议全市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督促和支持政府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追求和向往。
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重要职权。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48名省人大代表。常委会会议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其中任职32人,免职25人,辞职2人。组织了6次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所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在继续做好常委会任命人员递交年度履职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市经信委、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发言,强化了任职人员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密切。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常委会认真总结基层做法,起草了《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两化四有”、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报市委批转,明确要求联系内容规范化,联系形式多样化,做到有工作平台、有建议处理机制、有履职管理、有保障措施。为推动这项工作迅速开展,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进会,市县乡三级人大主要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县乡人大雷厉风行抓落实,共组建代表活动小组421个,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选民接待室279个,通过公示代表信息、开展小组活动、参加走访和座谈、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等方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代表参加各类活动约2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00余条,有事找代表成为广大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的重要内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267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联席会议集中交办,市长亲自安排,部门“一把手”领办,人大相关工委对口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一府两院”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相关制度,通过设立代表建议专门督办机构、试行网上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措施,267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常委会确定的以民生问题为主的10件重点建议,由分管副市长领办,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督办,所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和落实,这一方面反映了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代表关注的热点就是政府工作的重点。
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利用两次人代会间隙时间,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组织6个市直代表小组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组织的调研活动80人次,组织代表参加监督、评议、征求意见和座谈等活动110人次。 安排72人次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6次常委会议。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杂志和《人民代表报》,发放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人大工作信息,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走访了166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征求和听取了代表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进展。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的落实,开展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项督查。市委同意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代表经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通过努力,全市县级人大机关行政编制调剂增加24人,事业编制调剂增加8人;法制、财经两个专委会的设置落实到位;乡镇人大普遍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批准在17个较大乡镇设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推动上下级人大沟通联系常态化。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沟通和对接,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去年8月份,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秘书长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为全省人大系统工作交流搭建了平台,受到与会同志充分肯定。继续邀请各县(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座谈会,及时向各县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推动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通过调研、座谈、检查等形式,加强同各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和协同。常委会部署开展执法检查时,对重要环节请有关县(区、市)协同配合。
推动重要监督事项上下联动制度化。常委会积极推动上下联动制度创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重要监督事项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市委办公厅文件转发,明确提出,重要监督事项上下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干高效、全程公开、分工合作四条原则,明确提出联动的实施范围,是涉及全市中心工作、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为市县人大开展上下联动工作提供操作规范。
六、进一步夯实依法履职的基础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请假制度,建立完善常委会和机关运行各项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表率作用。
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履职要求,举办6次专题讲座,分两批次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工作人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学习,努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成立人大智库,为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及时配齐配强空缺职数,为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注重通过新闻宣传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对新闻媒体的公开力度。突出地方立法中的关键制度设计和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人大微信、彩讯、晋中人大网站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奋力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视察山西***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三个三”工作思路和举措,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晋中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把市委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自觉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严把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发挥好专家智库作用,广泛汇集民意、凝聚共识,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今年计划制定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城市街道管理条例和燃煤污染防治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安排开展晋中市特种垃圾处理、松塔水库水源地保护、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建筑垃圾处理等4项法规的前期调研。
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决战转型综改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能源革命先行区,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决策部署,全年将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29项,开展重要监督事项上下联动2项,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5项,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各1次,开展专题询问1项。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金融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报告,开展转型项目建设集中视察。以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听取审议生态建设、左权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建设等报告,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暨“晋中环保行”活动,并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以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城市建设和管理、学前教育、民事执行等工作报告,开展县乡医疗一体化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以推动市县人大形成整体合力为目标,上下联动开展生态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以加快法治晋中建设为目标,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制统一。
三、加强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类重大事项范围及决定程序,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郑重行使人事任命权,确保党委人事意图圆满实现。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以“两化四有”为抓手,不断实践创新,运用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推动代表履职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履职管理信息化、透明化。进一步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直接沟通,强化重点建议督办,推动问题依法得到解决。完善代表知情知政、履职活动等平台,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精心制定代表学习计划,多形式多渠道举办代表培训活动。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点,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和权威、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建设,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持续发力,重点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抬头,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风采,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加强机关建设,努力造就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每一名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