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本报讯 (记者 钱枫)12月23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江壮宏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成熟立法工作新格局;坚持精准立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有力地推动了良法善治;坚持法律监督,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地维护法制统一,各项立法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得到省人大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会议强调,地方立法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政治活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要把准职责定位,协调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在立法领域的落实,实现小组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要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法规审议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勤勉履职,担当作为,协调督促各有关方面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将我市立法工作推向新台阶,为云浮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