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家企业获诚信单位
林日娣出席并为“诚信单位”颁匾
本报讯(记者 杨永新 梁爽 通讯员 卢伟清)3月15日,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在明湖商场门前举行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林日娣出席并讲话。
林日娣肯定了我市各级消委会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引导消费,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有力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所做的工作。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消费和谐”2007年主题,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消费和谐的理念,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制、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经济环境,为促进茂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去年,我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茂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很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99件,妥善解决462件,解决率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集会表彰了2006年度“诚信单位”,并开展消费维权咨询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林日娣等领导为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等40家被授予2006年度茂名市“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颁发了“诚信单位”牌匾。
《茂名日报》(2007-03-16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