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彭丹 报道 从4月30日起至9月30日,全市统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这是记者从我市前晚召开的第二季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上了解到的。会议分析、研究特大交通事故上升的原因,研究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问题。副市长黄心强出席会议。
据会议通报,今年1至4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97宗,死亡113人,受伤519人,直接经济损失93.7万元。其中,接连发生了4宗特大交通事故,提前达到了省政府下达的特大交通事故目标控制值上限,特大交通事故升幅居全省第8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4月3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统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要重点整治摩托车,客运、危运车和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车辆的交通秩序,同时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处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载人,客运、危运等车辆超速,不按标线行驶,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和遮挡号牌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
《茂名晚报》(2008-04-30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