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基层党建根基
为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基础薄弱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宿迁市财政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投入力度。据统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已从2012年50万元增加到了2018年2000万元。
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宿迁市财政对列入建设达标的75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每村15万元、每社区20万元标准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市“以奖代补”资金标准配套。
支持开展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活动。2016年起,我市设立了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对大市区城市社区每年每个社区补助20万元,用于开展社区党建活动、社区公益服务活动以及服务困难党员群众和特殊群体等。
支持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兴办惠民实事好事。坚持“实事让基层党组织做、好事让基层干部干”,提升经济薄弱村为群众办事能力。宿迁市每年为每个经济薄弱村设立10万元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持村党组织兴办惠民实事好事,每年解决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问题。
推进中心城市社区建设。为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2016年—2017年我市实施了中心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两年达标提升计划。对经验收达标的新建(购买、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市财政给予城市社区20—40万元/个(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奖补、农村社区15万元/个奖补。
建立非公企业党工组织负责人津贴制度。为激发非公企业党工组织负责人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我市对符合“组织统筹覆盖、人员统筹配置、活动统筹开展、保障统筹落实,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职工之家,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文明职工”的“四统筹一创争”非公企业党工负责人给予津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