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合发文力推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快速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规范实施,近日,市农房办、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政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优化新建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规划建设有关程序的通知》,要求新建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十必须”:地手续必须规范齐全、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审查、招投标必须合法合规、施工过程必须严格监管、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竣工交付必须通过验收、档案资料必须归档、不动产权证必须依法办理、管理队伍建设必须专业化。针对集中居住项目不同的用地性质,制作三幅项目建设流程图,明确项目建设的手续办理流程,指导各县区能够快速推进农民集中项目实施。
同时,市农房办、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规划建设导则》,对农民集中居住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市政亮化、海绵措施、公厕环卫建设管理、“家门口就业”工程厂房设计等方面的提出明确的规范标准,确保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质量高、配套全、环境美,保障农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