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因张庄路西厂房基础设施薄弱地块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张庄路西地块厂房征收项目”)所涉及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九条规定,请暂停办理该项目范围内下列活动相关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范围
张庄路西地块厂房征收:东至励诚食品厂西围墙、南至高康冻干公司南围墙、西至高康冻干公司西围墙、北至344国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暂停办理事项
1、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4、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5、其他影响房屋征收活动的登记手续。
三、暂停办理时限
自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止。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