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催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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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2021年1-6月份的职工医保费缴纳工作已从2021年1月10日起启动,请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于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可以按月缴,也可以一次性缴至6月份。2021年7-9月份的缴费基数及标准另行公布。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中断缴费期间及补缴费到账之日起6个月内的医保待遇不能享受。敬请广大参保人员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附缴费方式:
1.点击手机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完成注册后登录缴费。
2.到兴化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3.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大厅税务窗口及长安南路税务局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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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1:46: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