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增设改革创新奖深化改革绩效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单位)创新工作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成效,泰兴市委改革办、泰兴市级机关工委联合制定出台了泰兴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改革创新工作考评意见,不仅将深化改革等工作纳入市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同时还新增设“改革创新奖”,切实加强对机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绩效考核,调动机关各部门参与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考评意见明确了实施综合考核及奖励的范围,要求各部门(单位)积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方法,在推进落实泰兴市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中,紧扣国家、省、市“两聚一高”的战略部署,创造出符合泰兴实际、体现泰兴特色、彰显泰兴优势,对“两聚一高”实践有显著推动作用的创新举措、工作方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探索出对泰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创建、重大项目的实施和完成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职能工作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上的改革创新举措,在系统、行业内有位次、有影响的项目;在全国、全省及泰州市范围内取得一流业绩,并获得国家级、省委省政府级、泰州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成果。
泰兴市委改革办将会同市级机关工委采取查看材料、听取陈述、结构化打分、领导评价等方式,对改革成果的创新性、导向性、引领性、实效性进行考评,根据各部门(单位)参评项目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考评内容为改革创新工作指标分值占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考评总分权重为4.5%。考评内容分部门(单位)工作改革创新和综合性表彰奖励两大类,分别占比90%和10%,最终对前10名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