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有效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将在4月25日前结束。海陵区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信息采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发文重申重要性,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审核上报。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深入全面摸排,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电梯广告等媒介,提醒应采集对象前往采集点,做到应采尽采。对信息采集数据库中现有数据做好资料完善、修改、上报工作,确保审核通过率100%。
二是实行日报制度,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督查服务。每天下午五点通报各镇、街(园区)采集工作进度。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街(园区)进行******督查,对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主动***服务,集中采集信息,提高采集效率。各镇街(园区)摸排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应采集人数较多的单位采取主动***方式,集中采集,提高采集效率。
截止目前,海陵区共录入13228人,采集进度为122.46%,按照省设定的优抚对象人数的5.5倍计量,海陵区超额完成2426人。采集率在泰州市四区三市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