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实行重大工业项目行政事业零收费政策
今年8月29日,泰兴市出台《泰兴市重大工业项目行政事业“零收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自《意见》出台之日起,经该市重大项目办确认投资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有新增用地且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70%以上的工业新建项目,其项目从开工至竣工期间,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不动产登记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生产性建筑)等行政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政府性其他收费等12项行政事业收费,一律由该市财政“兜底”买单。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市将根据重大工业项目立项批文,向项目实施单位同步发放《泰兴市重大工业项目行政事业“零收费”申请表》。有关部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 “零收费”申请表后,对12项相关费用,视收费项目性质,采取“先缓后免”(即先缓交、待项目竣工通过评估后确认免缴),或“先征后返”(即先征收、待项目竣工通过评估后确认返还)的方式实施。
《意见》还明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新业态的项目,如未能达到重大工业项目认定标准,可由所在园区、乡镇根据产业转型发展需要,向该市重大办提出“零收费”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参照《意见》执行。若未能在规定建设期限内竣工,或竣工时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须全额缴纳相关费用。